问题 | 我国收养小孩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的法定条件如下: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还需要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