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上的法定量刑情节指的是法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包括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而且是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法定情节又可以划分为确然量刑情节和或然量刑情节两种,并且量刑情节是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决定其处刑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根据的各种情况。因此对于法定量刑情节,那么一般需要参照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是解决防卫过当的定罪和量刑问题 (一)防卫过当的定罪问题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二)防卫过当的量刑问题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