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 1、军人的离婚程序一般如下: (1)双方都是军人,并且自愿离婚或者其中一方要离婚的,军人所在部队或政治机关要先调解; (2)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配偶是群众,军人一方要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要视情调解。经过对方同意后,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军人离婚的具体情况不同,军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军人离婚的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非军人,军人提出离婚; 配偶是非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是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 配偶是非军人,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