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如何申报退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1、企业收到“退税登记表”后,按照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盖上企业印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与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书等证明资料一起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如审查无误,接受登记。 2、税务机关接受企业正式申请,审查无误,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向企业发放“出口退税登记”。 3、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4、在国内销售的货物,是不予以货物退税的,对于货物是否报关离境的是判断货物属于退税范围的标准之一。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入口,对在国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因不属于报关离境货物的范围而不予以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