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责人是否为账号所有人?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企业偷税行为的责任归属问题以及我国偷税漏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单位犯罪的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此外,我国刑法尚未规定偷税罪,但偷税漏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可作为参考。对于偷税漏税案件,我国税务法律规定应积极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企业偷税行为的责任归属问题。 公司偷税漏税是一种单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应该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领导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我国偷税漏税的金额在一万以上的,应积极的对这类案件进行办理。确保我国的税务法律规定,对这类违法的企业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处罚,按照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相关的虚报材料和偷税漏税的案件证据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企业偷税行为是单位违法犯罪行为,应由主要负责人、领导者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偷税漏税罪,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和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对于偷税漏税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偷税数额和相应的刑罚,同时也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对于偷税漏税案件,我国税务法律规定应积极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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