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登记处如何添加家庭成员 |
释义 | 婚生子女出生登记需要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父母结婚证。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需要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中没有明确父母身份的,还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书。 法律分析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家庭成员的户籍登记手续 办理家庭成员的户籍登记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户口本等。然后,前往当地户籍登记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审核和审批,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旦获得批准,户籍登记处会更新家庭成员的信息,并颁发新的户口本。最后,及时办理相关变动手续,如搬迁、婚姻状况变更等,以保持户籍信息的准确性。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登记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结语 办理家庭成员的户籍登记,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户籍登记处。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后,等待审核和审批。获批后,户籍登记处将更新信息并颁发新的户口本。变动时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持信息准确。流程可能因地而异,请咨询当地户籍登记处以确保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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