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释义
    一、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全文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21: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