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和预付款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从目的上说,预付款是在合同期限未到之前,当事人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预付款本身就是价款或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付款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预付款的一方当事人违约,预付款都应退回。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其目的是促使双方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的成立。在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定金部分可以用来抵销合同中的价款,也可以由支付一方收回。但是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其无权收回定金;如果是另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2023年"春节"期间,某市的罗小姐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国外7日旅游团,总价额是5000元。因母亲生病住院了,所以不能跟团旅游,但她先交了3000元用于旅行社办理护照、签证与预订机票,于是罗小姐向旅行社提出退团,旅行社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罗小姐先期交纳的3000元钱,旅行社声称已经用于办理护照、签证和机票,因此不予退还。罗小姐同意旅行社扣除用于办理主要证件的部分花费,但主张旅行社应该出具相关凭据。旅行社又称,罗小姐先期交纳3000元钱属于定金,就是按照"定金罚则",罗小姐也无权要求退还。旅行社能否擅扣退团费? 对此,《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时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代偿物。它和预付款一样,都是先行给付对方的一定款项,但是二者在性质上有很大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