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有期徒刑处罚金是否必须交 |
释义 | 判有期徒刑处罚金,罚金必须交。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罚金处罚后,犯罪分子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不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缴纳有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罚金的缴纳方式: 1、指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 2、指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 3、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4、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可以由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或者其家属直接拿着判决书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三、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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