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退还银行购买的保险?退款损失大吗? |
释义 | 一、如何退保险1、退保险的方式如下:(1)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并提交退保申请;(2)向保险公司说明退保的原因和退保时间,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退保材料;(3)保险公司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同时收回保单;(4)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通过保险公司指定渠道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退保险需要带什么证件退保险需要携带的证件一般包括:1、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2、退保申请书,也就是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3、最后一次保费缴纳凭证;4、保单;5、如果是委托别人办理退保的,则一般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如何退还银行购买的保险,退还损失大吗? 一、如何退保险1、退保险的方式如下:(1)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并提交退保申请;(2)向保险公司说明退保的原因和退保时间,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退保材料;(3)保险公司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同时收回保单;(4)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通过保险公司指定渠道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退保险需要带什么证件退保险需要携带的证件一般包括:1、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2、退保申请书,也就是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3、最后一次保费缴纳凭证;4、保单;5、如果是委托别人办理退保的,则一般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保险买了一年多,现在想退,损失大吗? 买了一年的保险可以退。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期限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买了一年多的保险,现在想退,损失大吗? 根据法律规定,买了一年的保险是可以退的,具体规定是: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其他情形按照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银行贷款被强制购买了保险,现在想要退保,保险损失了五千,怎么办 保险可以退保,退保在保单有效期内退并且需要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你好,我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如何退还保险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的恢复问题:1.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缘由为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为财产保全时,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会被一直冻结,直至案件结案。保全法院在首先采取冻结措施后超过一年未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处分的,除被保全财产系争议标的外,执行法院可以商请保全法院将被保全财产移送执行。2.案件判决后的冻结:当案件判决结束,当事人拒不偿还债务时,对其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冻结、扣划。原“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的规定,已经被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保全法院在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超过一年未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处分的,除被保全财产系争议标的外,在先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法院可以商请保全法院将被保全财产移送执行。但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保全法院与在先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法院就移送被保全财产发生争议的,可以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共同的上级法院应当根据被保全财产的种类及所在地、各债权数额与被保全财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案件具体情况指定执行法院,并督促其在指定期限内处分被保全财产。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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