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退回未签购房合同的定金?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购房定金是否能退还以及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定金不能被要求退还。同时,开发商也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的金钱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则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合同被解除,收取订金的一方需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法律分析 一、关于购房定金是否能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没有给出明确的退定金规定的情况下,定金是不能被要求退还的。同时,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也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点需要购房者予以充分知晓。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定义不同。 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钱来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买家交付订金通常会被认为交纳的预付款,买方和卖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都不会出现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交纳的订金可以返还。 2、二者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3、二者的作用不同。 在定金给付后,则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情况,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4、收取的金额不同。 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5、二者的功能不同。 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金额,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拓展延伸 定金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3、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实际交付定金。 5、主合同有效。 还没签购房合同定金能退的前提条件是卖家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购房合同,另外,如果购房合同无效,卖家也应该如数退还定金,因为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自然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结语 购房定金是否能退还一直备受争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在没有明确退定金规定的情况下,定金是不能被要求退还的。同时,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也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定义、适用范围、作用和功能上。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充分知晓定金的相关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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