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立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起诉状: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 (三)、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 原告向法皖起诉应提交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证据材料,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二)立案及排期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 (三)送达 当场立案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缴费通知书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立案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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