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到证券公司查询个人或机构的账户情况。若需冻结,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可要求证券公司冻结该账户的资金出入。银行账户的查封期限是一年,一年后如果法院不申请续冻,那么账号自动解封,如果法院申请续冻,那么就继续冻结,如果可以和法院协商,或是提供相应担保,经过法院申请可以解除账号冻结,但是提供的担保通常也会被冻结。 一、法院执行冻结的钱是否直接划分到法院账户 法院执行冻结的钱是直接划分到法院账户。 法院可以在诉讼前冻结账户,但是在判决生效前或者被申请强制执行前,不能直接划拨存款。如果划拨会给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转给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 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需要本人去法院处理吗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结案后,需要法院去银行提供资料解冻或到期自动解冻才可以取款.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