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不可以进行抵押? |
释义 |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不能够抵押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包括住宅、体育馆等,但并非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抵押,只有抵押人有权处分权的建筑物才可以抵押。其他土地附着物,指附着于土地之上的除房屋以外的不动产。包括桥梁、隧道、大坝、道路等构筑物,以及林木、庄稼等。(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通过无偿划拨取得。(2)通过出让取得。(3)通过有偿转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同,权利人享有的处分权也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否抵押,取决于法律是否赋予权利人处分的权利。对于法律不允许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作为抵押标的物。(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按照这一规定,只要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荒地,不论承包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依法将荒地的承包经营权抵押。(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包括:工业企业的各种机床、计算机、化学实验设备、仪器仪表设备、通讯设备,海港、码头、车站的装卸机械,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等农用机械等。原材料指用于制造产品的原料和材料,比如用于炼钢的铁矿石,用于造纸的纸浆,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料,用于制作面粉的小麦,用于建设工程的砖、瓦、沙、石等。半成品指尚未全部生产完成的产品,比如尚未组装完成的汽车,尚未缝制纽扣的服装,尚未成熟的农作物等。产品指生产出来的物,比如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仪表、仪器、机床等生产设备,电视机、电冰箱、大米、白面等生活用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实践中,建设工程往往周期长、资金缺口大,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作为贷款的担保,对于解决建设者融资难,保证在建工程顺利完工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物权法》规定在建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六)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船舶、火车、各种机动车辆等。(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这是一项兜底性规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生活需要。 哪些不动产不可以抵押 下列房地产不得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不可以抵押哪些财产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该内容由 陈春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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