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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工e家医疗互助审核通过多久到账
释义
    工作日的话四点前提的当天就能到,周六周日提的要周一才能到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保障全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1、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参加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2、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接受个人申请参加,互助金由所在工会统一收交。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90%,50人至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80%,超过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70%。
    互助期限
    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零时起到12月31日24时止,每期交费一次
    互助项目及交费标准
    1、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项目,交费标准为每人36元/年;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项目,交费标准为每人60元/年;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项目,交费标准为每人20元/年。
    2、三个互助项目可同时参加(男职工每人96元/年,女职工每人116元/年),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或两项参加。单位在选择互助项目时,参加职工人数都必须符合比例要求,且每人每个互助项目限参加一份,不得重复申请。
    3、互助金一经交纳并开具发票即视为参保,不予退款。各单位需核对参加互助人员、互助项目和交费金额,如有超龄、未缴纳社保等情况的,不予退款且不享受互助保障待遇。
    参加互助时间和程序
    1、每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为各单位参加次年医疗互助活动的统一办理时间,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参加手续。
    2、各单位参加医疗互助时,应先将本单位参加互助的团体申请表、人员名册和社保结算单上传至智慧工会管理平台,由所属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将审核通过后的参加单位信息点击上报至市职工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核对互助金交纳情况后对已交纳单位人员名单进行封存。
    3、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及产业工会下属的基层单位的职工医疗互助金直接汇款至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基金专户。
    4、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发票抬头名称应与汇款名称一致,参加单位汇款时必须填写交纳单位全称,发票一律以汇款名称开具,已开具的发票不予修改和更换。
    5、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各单位工会可为本单位的新增职工补办职工医疗互助手续,但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的三十天内办理,办理手续同前。
    6、创意、创业等园区和各街道工会如以联合工会为单位统一参保的,申请材料需附各参保单位明细表,标明参保单位、人数、项目和金额,同时提供各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单
    法律依据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按规定交缴互助金参加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第二条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接受个人申请参加,互助金由所在工会统一收交。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90%,50人至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80%,超过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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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