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场所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参加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为预防疾病、保障公众健康,卫生部对公共的场所提出卫生的标准和相关的要求。 法律客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