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信息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发现突发事件,特别是发现重大生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应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也应将应急工作情况等通报有关部门。 (二)应急资源调配制度。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警情级别,明确各成员承担的应急任务、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应提供的人、财、物等应急资源,并视具体情况统一调配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应急资源。 (三)突发事件专报制度。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生产的状态级别,建立相应的警情专报机制。三级状态实行两天一报;二级状态实行一天一报;一级状态实行半天一报。专报机制启动后,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告。 (四)应急值班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生产供应的状态级别,实行三级值班制度。三级状态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8小时值班;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安排专人进行监控。二级状态实行二级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实时监控情况;一级状态实行一级状态值班制度,安排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一定指挥能力的人员值班,实时监控情况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四条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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