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下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