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还算择业期嘛? |
释义 | 不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属于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属于择业期。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如果属于该毕业生的当年算应届毕业生,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算择业期。择业期是指选择就业的时期,违反合同被解雇按有关规定,高校业生从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毕业生两年内,都属于择业期,在择业期内不管是缴纳过社保、离职过、考研、签劳动合同等,都是应届生的身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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