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 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菜地 一类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二)粮地 一类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900元/亩(指旱地)。 (三)果园 一类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四)林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五)鱼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