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收取转让费收不收? |
释义 | 房东违规收取转让费可以依法起诉。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收取转让费显失公平,但租赁合同中约定转租可以收取相关费用的,房东收取转让费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一、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处理 如果房东不允许转让门面,可以通过协商处理。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协商后,房东仍不同意转租门面,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只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转租的收益具体属于谁? 转租房屋的收益具体属于承租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三、转租合同注意应哪些事项 转租合同注意应下列事项: 1、注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合同约定的期限; 2、注意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得超过主合同; 3、注意明确转租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4、注意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标准; 5、注意协议终止合同; 6、注意约定租赁物损坏的维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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