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上下班工伤认定的规定 |
释义 | 对于上下班期间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作为证明;而上下班时间的认定,也需要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的路线范围内。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该如何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下班工伤认定标准 下班工伤的认定标准是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最后则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应该根据上述标准来进行认定。 三、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合理的上班路线中发生非劳动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算工伤。 合理上班路线是指下列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路线;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是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 所谓合理时间的理解应当参考劳动者住处和单位之间的距离、劳动者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状况、天气状况、路况条件等因素来综合认定,不能局限于一个固定时间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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