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且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第73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需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无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分析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如下: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一系列法律要求和程序。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法律层面上,转让方需确保其拥有合法的股权,并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此外,转让方还需履行公司章程和合同中的转让程序,包括通知股东大会、征得股东同意等。在程序方面,转让方需办理相关手续,如股权转让登记、股东变更登记等。同时,还需履行税务和财务报告等要求。总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多个法律要求和程序,转让方应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注销和签发出资证明书等手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多个法律要求和程序,转让方应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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