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自愿支付高利息犯法吗 |
释义 | 借钱自愿给高利息不算违法,但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就属于高利贷,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一、法院对高利贷怎么分配 依据我国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是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构成高利贷。 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二、民间借贷新规定有哪些 1、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 2、自然人外的借贷。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限额: 1、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逾期利率的计算 1、有约定。逾期利率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没有约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法院不支持;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取消了6%的逾期利率) 特定情形下利息的计算 1、前期利息计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2、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三、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范围?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范围是:利率不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高利贷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时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法律不予保护。《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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