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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青岛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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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