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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故意遮挡车牌怎么处罚
释义
    根据新的汽车违章规定,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违章行为包括闯红灯、酒驾、不系安全带、拨打手机、抽烟等,每项违规都会被记分并罚款。特别是遮挡号牌的行为将会被记12分并面临最高额度的处罚。此外,对于某些严重违法行为,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饮酒后驾驶、超载等,一次性将被扣除12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包括15日拘留、6个月驾照暂扣和罚款,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则包括3个月驾照暂扣和罚款。
    法律分析
    一、汽车违章新规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二、哪些情况下车主会被扣12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三、醉驾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结语
    新的汽车违章新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违章行为将导致不同程度的罚款和记分,严重违法行为将被扣除12分。特别是酒驾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拘留、暂扣驾照和罚款。这些规定旨在提醒车主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的道路环境。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法规,为我们的出行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五节 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报废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和信息系统等应当满足业务办理需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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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