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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是由谁完成的
释义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是由鉴定人完成的。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或者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二、司法鉴定中心能做伤残鉴定吗
    司法鉴定中心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三、司法鉴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进行司法鉴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人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情形,应当回避,申请人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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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4: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