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房子一直没住,还需要交物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以得出,房子不住,也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要是已建成的房产,不论是否已经出售,是否入住,均应由产权人(售前为开发商,售后为业主)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收费为政府行政事业收费,物业管理收费为企业服务性收费,两者无连带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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