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旁听一定不可以发言。 如果发言,会被责令退出法庭;不听劝阻的,会被拘留、罚款的。而且,开庭过程中,所有参加开庭的人员,包括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证人,以及旁听人员,都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并且,法庭有执法人员,可以随时维持现场秩序。 对于旁听的人群也是有要求的,法庭旁听需要的条件: 1、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2、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3、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 4、公民旁听公开审判应遵守法庭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