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连带保证责任利息如何承担 |
释义 | 债务保证人需要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情形,保证人有权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利息也是保证的范围。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连带责任保证人需要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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