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余收益形式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属于自然增值的范畴,若房产为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应当怎样分割呀 对于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 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二、如何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收益 认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孳息和自然增值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而投资经营收益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在婚后的一方财产有何收益 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增值(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知识产权收益、投资和生产经营收益。如果属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则为夫妻个人财产;如果属于主动增值、知识产权收益或者生产经营收益等,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包含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树上结的果实。 法定孳息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如银行的存款利息,问题1即为一方个人财产。 增值包括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 自然增值: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的财产价值的变动,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问题2所述,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主动增值(投资):指该增值的发生原因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而是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相关。 生产经营收益,强调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经营管理等而使之价值增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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