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是: 1.民事责任:出票人承担因其签发空头支票给其造成损失的补偿责任; 2.行政责任: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由出票人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刑事责任:构成票据诈骗罪的,对出票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