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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省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流程
释义
    湖北省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备案
    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
    (1)备案地点:
    各参保地的经办机构。
    (部分地区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具体可咨询各参保地的经办机构,电话附后)
    备案信息:
    (2)备案原因,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转诊住院等
    2,选定点
    选择异地就医省或城市
    填写你需要去看病的省或城市。
    3,持卡就医
    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哦!
    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标准为:荆州市外医院1800元。(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工作、因公出差住院起付线按本市同等级医院标准执行)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住院的,个人先自负5%后再按照我市同等级医院待遇标准执行;转诊异地人员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职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出差地住院按我市同等级医院待遇标准执行;其他情况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具体规定甲类基本医疗费用: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5%。
    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统筹基金报销75%。单次住院医用材料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6万元,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二)城乡居保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转诊异地人员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其他情况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具体规定甲类基本医疗费用: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5%,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
    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单次住院医用材料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4万元,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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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