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交物业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
释义 | 拒交物业费需有合法理由,并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长期不在家也需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需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有以下情况可拒缴:收楼通知未通知业主收楼、无物业合同、动力设备能源费不在范围内、物业服务质量差、未约定或未经同意的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未交房的由开发商负责、物价管理文件不全。 法律分析 一、拒交物业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收到法院传票的,应当是因为欠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已经起诉到法院。 如果你有合法理由不交物业费,你要提出拒交物业理由,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如果你没有合法理由不交物业费,建议及时到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由物业服务公司撤销对你的起诉。 二、长期不在家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成为小区的业主,无论是否实际入住,都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的费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等。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 三、哪些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若收到法院传票,应提供合法理由并提交证据。长期不在家也不能免除物业费义务,因公共性服务需要维护。拒缴物业管理费的情况包括未收楼通知、无合同、超出范围、服务质量差等,但需提供有效证据。开发商应负责未交房的物业费,物价管理文件缺失也可拒交。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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