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借条才会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等,且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 一、收条和借条怎么写 一、收条的具体格式如下: 1、首部: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尾部: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二、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个人借条到底怎么写才有效 个人借条如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效: 1、标题书写为“借条”; 2、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3、借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利息等; 4、借款人签字、填写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借款人写还是出借人写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借条的内容既可以借款人书写,也可以出借人书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条的内容一般包含了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对于这些内容的书写人或者要手写还是打印,均没有限制, 因此,只要最后的签名是借款人亲自签或者按指模,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即使借条欠缺借款日期,该借条的内容谁书写都行,甚至直接打印出来,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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