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为哪些? |
释义 |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否属行政行为? 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调查核实、认定工伤。此认定应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体地说,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工伤鉴定是行政行为吗 关于工伤鉴定是行政行为吗?事实上不是的。你所说工伤鉴定我个人是否可以理解为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为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轻伤鉴定标准是: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右手中指远端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够确定具体的内容标准。 1,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 2,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3,如果是民事案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伤残鉴定; 4,如果是刑事案件,可在公诉时向法院提起伤残鉴定; 5,如果是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行为会导致假释撤销? 以下行为会导致假释撤销: 1、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2、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发现漏罪; 3、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法行为; 4、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假释规则行为的。 职工工伤应该给予哪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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