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复议仍无法解决争议,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申请司法裁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复议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记入工伤认定档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民事诉讼法定程序已经走完,但是裁判结果有错误,影响案件审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