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强制清算债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呢 |
释义 | 找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法院处理。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 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怎么处理 判决公司解散属于司法强制解散,它是指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者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 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陷入无法正常运转时,依据股东的申请,由法院裁判解散公司的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后这样处理: 1、成立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二、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 公司经营上面出现困难时,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要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组建清算组入驻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处理公司债权和债务非常关键。破产宣告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处置破产财产并分配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3、破产的一般债权。 三、法院公司解散程序 判决公司解散属于司法强制解散,它是指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者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陷入无法正常运转时,依据股东的申请,由法院裁判解散公司的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后这样处理: 1、成立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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