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很多劳动者关注,自己和用人单位签合同的时候,合同标题写着“劳务合同”,那自己到底是否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呢? 首先先明确一点,如果确实是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是不会因为合同标题是劳务合同而发生改变的。 但已签订的劳务合同也常常会被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借以逃避一些劳动合同法对单位的约束。 司法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是要对劳务合同进行实质审查的,主要审查的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存在用工事实——一般来说就是审查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处于单位的控制之下,例如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工具等。 那如果工作时间很随意,单位给到的工作也可以拒绝,这种看似“自由”的工作,很可能就是单位设下的陷阱了,如果这时候单位再签下劳务合同,甚至没有签合同,劳动者就应当警惕日常取证或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了。  #百家帮扶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