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监护人可以替立遗嘱么 |
释义 | 在我国监护人不可以替立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遗赠中的遗嘱能否变更或撤销? 遗赠订立后遗嘱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公民有权立遗嘱,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但变更撤销遗嘱应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无效有哪些情形 遗嘱无效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2、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的; 3、遗嘱处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无权处分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 5、遗嘱被篡改; 6、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7、遗嘱没有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遗嘱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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