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民住宅形式的一种,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或房地产商建造并由市场直接销售或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其中,住宅由起居室(厅)、卧室(卧)、厨房(厨)、卫生间(卫)等结构构成。而居民自建、参建或者委托建造并自用的住房及其他建筑不属于商品房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