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纪检委立案的标准金额为五千元以上。农村的基层党员干部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不到五千元,但是具有贪污救灾、抢险、扶贫、移民或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等情节的,应该进行立案。挪用了公款用于个人的使用,数额在五千元至.-万元以上的应该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