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屠宰税停征是哪一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 屠宰谁停征是在2003年。在停征之前, 屠宰税是指国家对猪、菜牛、菜羊等几种牲畜在发生屠宰行为时,向屠宰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屠宰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屠宰生猪、菜羊、菜牛等三种牺畜以及马、驴、骡、骆驼等四种牲畜,因老、弱、病、残失去耕作能力或运输能力,经批准宰杀的,也属于屠宰税的征税范围。 法律依据: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的通知 》 第一条 除四会、兴宁、徐闻等3个县(市)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7市及所属县、区和代管市已停征屠宰税外,其他各市及所属县(市、区)从2003年7月1日起停征。 第二条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屠宰税的停征工作及停征后代征税款结算解库和票证清点缴销等善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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