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区别 |
释义 |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区别是,资产收购是收购部分或全部的公司资产,如果公司资产被全部收购的,公司需要办理注销手续;而股权收购的是公司股权,股权被全部收购的,只是公司股东发生了变更,不用注销公司。 一、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有什么区别 1、从收购目的看,部分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全面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2、从收购结果看,全面要约的结果:一是收购了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二是在目标公司股东不同意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东不同意出售股份的情况下,收购人只是收购了部分股份。3、从收购成本看,部分要约事先锁定欲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可降低收购成本。 二、公司收购的股权流程有哪些 股权收购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和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各方面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 4、召开相关会议,起草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内部授权文件; 5、起草债务转让协议,根据谈判情况进行修改; 6、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 7、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8、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满足什么情况公司可以收购股东的股份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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