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领证地点要求 |
释义 | 没有,领结婚证是没有地区限制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证可以到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至于是到男方的户口所在地还是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应当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办理结婚证只需要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都可以,至于户口迁移、准生证的办理等问题跟结婚证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当然办理准生证肯定是要看结婚证的,但跟结婚证办理所在地没有直接关系。 结婚登记和户口登记是两回事,请不要把两者搞混了。根据,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为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领取结婚证以后,的父亲(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个时候就成了户主了,就可以把你妻子的户迁到一起了。具体的程序你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领结婚证并没有要求必须在某一方办理,新人可以提前商议确定好去男方还是女方处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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