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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经传唤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
释义
    一、未经传唤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
    依据民事诉讼时的规定,未经传唤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被告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不经传唤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1.法律性质不同
    传唤是一种侦查手段,等同于通知,不具备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以使用戒具。
    2.实施机关不同
    传唤由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3.适用对主体不同
    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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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8: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