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车辆定损去哪里是由谁来决定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车辆定损单的取交流程发生变化,现在双方小事故中,互碰自赔原则适用,交警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确定是否超过2000元,再出具责任认定书。在互碰自赔原则出来之前,保险公司一般在责任划分后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减少重复工作。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定损单去各自保险公司取,各取各的,之后交给交警,再由交警向双方送达。 2、现在的双方小事故,如无人员伤,双方车损在2000元内,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互碰自赔原则。所以有的交警会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确定有没有超过2000元。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而在互碰自赔原则出来以前。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一般是在责任划分以后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因为如果本车无责的话,应该是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定损,如果本车全责的话,双方的车都要定,如果双方的车都有责任的话,估计本车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只要定对方车就可以了。 拓展延伸 车辆定损责任归属及决策程序 车辆定损责任归属及决策程序是一个涉及多方责任和程序的复杂问题。一般情况下,车辆定损责任的归属由保险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决定。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会派出定损员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定损员会根据事故的性质、责任划分、车辆价值等因素,结合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约定,制定定损方案。最终,保险公司会根据定损方案进行赔偿,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在整个决策程序中,保险公司、定损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确保车辆定损责任的公正和合理。 结语 车辆定损责任的归属及决策程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保险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决定责任归属。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并提供证据,保险公司派定损员勘查评估,制定定损方案。最终,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在整个程序中,保险公司、定损员和法律法规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责任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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