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合作社监事长职责 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其职责重在监督、质询、更正和反馈: 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2、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对监事提交监事会审认的议案进行初审; 4、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5、监督合作社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职能; 6、监督合作社的业务处理、财务审批程序; 7、向理事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 8、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 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