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场开具罚单的,要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被电子拍照的没有收到罚单的,不会产生滞纳金,只要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或者期满换证、机动车年检之前缴纳罚款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