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3、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需要提供当地临时居留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章程复印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程);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的资金数额证明; 9、经营范围涉及预审批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